24小时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3601207602

委托机构帮忙办理的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时间:2019-09-14来源:北京益清律师事务所

  委托机构帮忙办理的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遗嘱的公证国家的有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具体事情的处理需要自己结合实际的要求进行处理,否则自己的事情解决就会丧失不小的法律基础,进而导致自己的权益损失,因此自己需要进行充分的了解。
 
  一,委托机构帮忙办理的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我国继承法明确认可了遗嘱不一定非要经过公证才有效。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只不过在各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也就是说遗嘱不经公证也有效,但有关处理房产的遗嘱,最好公证。
  
  我国遗嘱的形式共有5种,除了公证遗嘱之外,还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
  
  一份有效遗嘱,应当包括:遗嘱人的情况、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具体处理方案、签名日期等信息。
  
  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财产权属证明及清单、遗嘱草稿等材料。
  
  遗嘱人必须单独当着公证员面在遗嘱上签名,公证员还将采用捺印、拍照、录音等方式确保遗嘱真实、有效。
  
  二、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要怎么处理
 
委托机构帮忙办理的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一)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遗嘱如无违反法律之处,遗嘱继承应优于法定继承。
  
  在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必须首先要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方能办理继承权公证,在能认定遗嘱效力的前提下,必须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如按法定继承权公证则极有可能侵犯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二)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会出现三种情况:
  
  1、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又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则遗嘱的法律效力必须经法院的审理方能确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个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就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2、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虽有争议,但最终达成了一致的遗产分配协议的,在向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落实了协议的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依法定继承方式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份额依协议而定;
  
  3、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且向公证处出具了无争议声明,只有在此情况下公证处才能直接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此时出具的就是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决不能因为法定继承的结果与遗嘱指向的是同一人而采用法定继承方式出证。
  
  遗嘱的公证主要涉及有关的效力,进而确保自己的利益,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的遗嘱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而确定自己的操作不会违反有关的条例,但是需要自己多加留意有关的法律细节,毕竟此类问题涉及较多的利益人,处理起来还是比较麻烦的。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地区知名的北京遗产继承律师事务所,处理北京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数千起,针对北京遗产继承纠纷,北京遗产分割,北京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赢得众多委托人的信任!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