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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成立和生效具体是什么时间?

时间:2019-08-11来源:北京益清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的成立和生效具体是什么时间?
 
  遗嘱作出即成立,但生效时一定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是被继承人在活得时候,进行立下的,遗嘱的内容主要是对被继承人的财产分割做出的记录。在被继承人死后,遗嘱就会生效,并且财产的分割必须按照遗嘱进行分割,不可以有意见。
  
  一、遗嘱的成立和生效具体是什么时间
  
  遗嘱作出即成立,但生效时一定是被继承人死亡时。
  
  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遗嘱继承的成立和生效具体是什么时间?
  
  二、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了很多份遗嘱,修改了很多次,如果被继承人死了,最后一份遗嘱才是有效遗嘱。遗嘱的内容只要是合法的,并且是在被继承人神志清楚的状态下订立的,不需要进行公证也是合法的,不过进行公证的遗嘱更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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